3月8日,延边州公安消防支队龙井大队组织监督执法人员对人员密集场所进行消防安全检查时发现,龙井市一饭店因存在占用疏散通道和锁闭安全出口等违法行为,被监督执法人员依法处罚5000元。
在检查过程中,大队监督执法人员重点对该饭店的消防安全制度是否健全、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完整好用、疏散通道与安全出口是否保持畅通,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灯是否完好有效、是否制定应急疏散预案、员工是否能够熟练使用灭火器等情况进行了检查。
消防监督员在检查中发现,该饭店将二楼的安全出口锁闭,并占用了疏散通道,存在安全隐患。消防监督执法人员依法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其整改,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相关规定,给予该饭店5000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