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业界资讯

江苏将收扬尘排污费 居民楼严禁建餐馆

来源:新华报业网 发表时间:2014-06-25 11:28:52 作者:网友供稿 评论 0 条 | 查看所有评论

    上周环保部发布5月全国空气质量排名,最差10名中,江苏占了三席。这一话题在6月24日省人大常委会召开的《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立法座谈会暨重点建议督办会议上引发热议,重化工、机动车尾气、工地扬尘被座谈代表公认“贡献”最大。

    南京私家车9年增加近16倍

    6月24日,省环保厅相关负责人在条例立法工作的汇报中介绍,我省煤炭在一次性能源消费比重中长期维持在70%左右;机动车保有量全国第三;超过5亿平方米的各类建筑工程,同时施工。

    相比“任务异常艰巨”的重化工结构调整,机动车总量近年来的骤增,引发与会代表更多聚焦。记者从公安部门获悉,仅以南京市车管部门最新数据显示,截至2013年底,南京的机动车拥有量已达178万辆,其中私家汽车达到了117万辆。9年时间,南京私家车数量翻了4番,增加了近16倍。车管部门预计,2014年南京机动车还会以每月2.2万辆左右递增,青奥会前将有望突破200万辆,与北京等城市“每4人拥有一辆机动车”持平。

    全省去年出现7次典型重污染天

    2013年,全省空气质量平均达标率为60.3%,13个省辖市达标率介于53.6%—68.3%之间,在全国74个重点城市中,总体处于中游水平。

    “空气总体比邻市上海、邻省浙江要差。”环保厅相关负责人坦言,去年以来,全省主要污染物仍为PM2.5、PM10,平均浓度分别达每立方米73微克和115微克,“浓度也比临近省份高”。

    去年,江苏全年共出现典型重污染天气7次,主要集中在秋冬两季,该负责人同时表示,各省辖市夏季臭氧超标情况日益突出。

    南京PM10近五成来自工地扬尘

    究竟颗粒物的“祸首”是什么?座谈会上传来消息,目前,省内重点城市的PM2.5源解析工作已开展。

    “南京目前工业污染对PM2.5的贡献大概占40%以上。”与会省人大代表王合生透露,初步分析显示,南京工地扬尘对PM10的“贡献”在30%以上,对PM2.5则不到50%;PM2.5和臭氧的最主要来源,都是工业污染。

    全省将全面推行扬尘排污收费

    针对超过5亿平方米的各类建筑工程同时施工带来的扬尘严重污染,我省正积极开展扬尘排污收费试点,以经济杠杆调控排污。

    省财政厅代表昨日在会上介绍,2009年,我省对城市施工工地扬尘排污收费进行试点扩大到5个市:南京、徐州、无锡、苏州和常州,探索控制扬尘污染。其中,南京收费标准为每月每平方米0.24元,由环保部门负责征收,收取的扬尘排污费用于扬尘污染防治。截至去年底,南京全市共征收扬尘排污费3600多万元。

    记者从南京环保局获悉,从今年2月1日起,《南京市城市施工工地扬尘排污费征收管理试行办法》施行,大幅提高扬尘排污收费,现行标准成每月每平方米1元。《办法》规定,扬尘排污费施行专款专用,作为全市扬尘污染防治的经费来源,不按期缴纳费用的单位环保部门将收取滞纳金。6月24日,省财政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十二五”期间,我省将全面实行扬尘排污收费政策,控制城市施工工地扬尘污染。

    居民楼禁建餐馆将有法可依

    记者了解到,本月20号,省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原则通过了《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条例》草案内容主要涵盖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度和逐步实现确定了大气污染防治的主要原则等内容。该条例将于下月在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上正式审议。

    据了解,之前草案在社会上征求意见的时候,有关住宅楼内不得新建、扩建餐饮店,没有设立配套专用烟道的商住楼和商住楼中与居住层相邻的楼层同为餐饮店“禁区”,也引发了一些社会讨论。24日,省法制办相关负责人表示,相比依赖工商部门在前置审批环节进行管控,商住区域内部的餐饮污染不妨通过行政管理或民事途径等方式来解决。

最新点评(本评论只代表本站网友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

发表评论(请自觉遵守评论规则)

用户:   验证码: 如果您无法识别验证码,请点图片更换    匿名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遵守互联网相关规定。

热门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