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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餐饮业违规供气者将被停业

来源:兰州晨报 发表时间:2014-04-11 11:27:01 作者:网友供稿 评论 0 条 | 查看所有评论

  4月10日,记者从兰州市燃气安全工作专题会议上获悉,从即日起,凡在检查中发现燃气经营企业不严格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按时校验设备将限期整改并坚决予以处罚;凡在检查中发现没有签订公用气合同而向餐饮、公服用户供气的,将立即停业整顿;凡在检查中发现使用过期、报废钢瓶和非自有气瓶充装的行为,将责令停业整改并按法律上限规定予以处罚;凡没有签订燃气设施保护协议的项目,一律不予审批开工。同时要加大市政开挖工程的巡查力度,对已经开挖的要检查其审批手续,没有审批手续的开挖项目,一律责令停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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