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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食药监:无证餐饮去留由听证决定

来源:解放网 发表时间:2014-04-11 10:12:21 作者:网友供稿 评论 0 条 | 查看所有评论

(图片来自网络)

  4月9日,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阎祖强做客直播间,接受由解放日报和新华社长三角新闻采编中心、上海人民广播电台、东方网联合主办的2014上海“民生访谈”专访。阎祖强透露,对于无证照餐饮这样的“老大难”问题,上海今年将实行“严控增量、疏导存量”的方针。在严格查处、取缔新增无证照餐饮的同时,对百姓需求呼声较高的既有无证照餐饮“网开一面”,通过听证程序决定去留。

  治理无证照餐饮试点分类管理

  无证照餐饮扰民,是一个社会管理中的“老大难”问题。来自上海市食品安全投诉热线12331的数据显示,近年来市民对无证照餐饮的意见很大,相关投诉举报量占到了总量的20%以上。过去监管部门坚持坚决取缔的方针,但受到人力等方面的限制,难以及时查处,或一些无证照餐饮被查处后很快又“死灰复燃”;另一方面,部分无证照餐饮的出现的确有一定必然性,周边居民和上班族希望保留它们的呼声也很高。

  “事实证明,一味"堵",效果并不好。这促使监管部门转换思路,在固有的发证和查处两条路上,开辟出一条新路。”阎祖强表示,食药监管部门经过一年多的调研,决定对无证照餐饮实施分类管理:影响食品安全、严重扰民或制售假冒伪劣的,坚决取缔;由于房产证明、环评等非食品安全因素而拿不到经营许可,且开业后不会扰民的,通过与相关行政监管部门沟通,允许其进入听证程序,由经营场所所在居委会负责组织听证会,就无证照餐饮可否经营、经营何种食品等相关问题听取居民意见,通过后再进行登记备案、监督公示,方能对外营业。

  发现超范围跨区域经营将严惩

  “虽然允许其营业,但并不会给其发放餐饮许可。”阎祖强强调,上海市餐饮服务的准入门槛不会降低,通过听证的无证照餐饮只是获得了在固定区域的暂时经营权。食药监管部门的监管将不会有丝毫松懈,一旦发现其有违背备案登记承诺的行为,比如超范围经营、跨区域经营等,将严惩重处。目前,上海市正就加强无证照餐饮监管制定相关标准,该标准的草案已初步形成,待进一步完善后将征求意见。

  据透露,上海市10个区、40个路段将作为首批试点,试行新的无证照餐饮管理模式,半年后进行总结,决定是否在上海市范围内推广。预计首批试点范围内涉及的无证照餐饮单位有将近800家。去年调查数据显示,截至2012年8月底,上海持证与无证照餐饮经营单位数量之比约为2.8:1,按照截至去年底上海市约有6万家获证餐饮服务单位计,无证照餐饮的数量可能数以万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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