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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消费者知情并同意 餐厅收取包间费不违法

来源:天府早报 发表时间:2014-05-30 11:13:19 作者:网友供稿 评论 0 条 | 查看所有评论

    5月29日下午,成都市餐饮同业工会联合成都市消协发布《成都市餐饮行业诚信公约》,八项公约中要求明示营业时间、供应品种、服务种类、收费标准及其他特殊规定,销售食品或提供服务应当明码标价,并严格按照标价执行。公约提到“不禁止自带酒水、不设置最低消费”。成都市消费者协会秘书长庄卫兵称,这份《公约》将于近期上墙公示。

    据成都市餐饮同业工会工作人员称,目前工会在成都有约700家餐饮商户,此次公布的《成都市餐饮行业诚信公约》将在会员商户中进行学习和推广。成都市消费者协会秘书长庄卫兵解释,目前对于新《消法》中霸王条款的解读仍然有很多值得商讨的部分。他提到,禁止自带酒水和设置最低消费属于霸王条款,而包间费的收取在告知消费者,并且取得消费者同意的情况下收取,并不违法。“如果不告知,强行收包间费,那就是违法的。”

    成都市工商局市场处郭利福解释,新《消法》的实施,让部分餐饮商户取消“禁止自带酒水”牌子,但又挂着“谢绝自带酒水”的牌子。他认为,“谢绝自带酒水”从某种程度上讲,经营者与消费者有委婉商量的意思,因此“谢绝自带酒水”是否属于霸王条款仍然值得商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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