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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对餐饮行政处罚标准进行规范

来源:新华网 发表时间:2013-12-08 10:42:18 作者:网友供稿 评论 0 条 | 查看所有评论

  近日,沈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发《沈阳市餐饮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试行)》,对餐饮环节中行政处罚标准进行规范和详细的界定。

  如果为顾客提供为查验、索证集中消毒企业供应的餐具或已清洗消毒后的餐具未存放在专用保洁设施内的将予以1000元的减轻处罚。

  如果未按规定清洗、消毒餐具或为顾客提供使用未经清洗、消毒餐具的餐饮机构,将面临2000至1万元的处罚。如果情节特别严重,造成食物中毒,将面临最高5万元或货值5万元的罚款。

  生产经营场所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包装、贮存等场所,如果有老鼠、蟑螂、苍蝇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都将视其经营场所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首次发现将从轻处罚的基准,即2000元处罚。如果屡次发现问题,拒不悔改,并造成消费者投诉的,将依据规章规定逐次递增处罚力度,并处以最高1万元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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