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永康市正风肃纪组联合税务部门对全市机关各部门的公款餐饮消费情况作了检查。检查共调取了7至8月份公款餐饮消费记录61份,实地检查餐饮企业8家,市机关部门单位35家。从检查情况看,多数机关部门能严格公务接待标准和上级有关“酒局”整治的规定,厉行勤俭节约,接待费用大幅下降。但也发现少数单位采用多种手段规避相关规定的情况。
为杜绝违规现象,永康市进一步明确有关规定:严禁超标准接待,严禁用其他发票冲抵公务接待费用;严禁组织或参与“酒局”;城区范围一律不准安排公务用餐;到镇街区工作时一律不准接受宴请和夜宵,工作餐一律由机关食堂统一安排;工作日中餐和公务出差期间一律不准饮酒;一律不准借干部调整、岗位变动等名义用公款安排宴请和聚餐;一律不准使用私人和企业会所、高消费餐饮场所,或者在单位食堂、内部招待所、农家乐等场所搞变相的公款大吃大喝。领导干部不得组织由本人支付费用、有同事、下属以及管理和服务对象参加的聚众酗酒,参加其他私人聚会(休闲娱乐活动)和自费餐叙也应注意形象,不能失态,不劝酒、不醉酒、不酗酒,更不得酒后驾车、酒后滋事。
据悉,下一步,纪检监察部门还将加强正风肃纪工作,采取随机抽查、专项检查、明察暗访等方式开展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