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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发改委:餐饮业彻底取消“最低消费”

来源:人民网 发表时间:2014-10-10 10:07:56 作者:中国吃网 评论 0 条 | 查看所有评论

  10月8日,商务部、国家发改委联合发布了《餐饮业经营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该《办法》自11月1日起开始施行。

  《办法》中最引人关注的是“禁止餐饮经营者设置最低消费”的规定。“设置最低消费”一直被视为餐饮行业顽疾。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餐饮修理业价格行为规则》中并无针对性条款,部分商家自行设置最低消费的行为普遍存在。《办法》的出台,相当於彻底关上了“最低消费”的大门。同时,《办法》提及的餐饮业经营活动,是指通过即时加工制作成品或半成品、商业销售和服务性劳动等,向消费者提供食品和消费场所及设施的经营行为。也就是说,“禁止餐饮经营者设置最低消费”并不仅仅针对高档餐厅。

  对於餐饮经营者违反办法的行为,《办法》也给出了相应的处理措施:商务主管部门可提请有关部门依法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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