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7日下午,柳州市城中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简称城中区食药监局)的执法人员兵分两路,对辖区内的部分餐饮店进行检查,4家餐馆涉嫌违法经营,其中3家已被责令暂停营业,另1家正在接受进一步调查。
当天下午4时许,其中一组执法人员来到阳光100城市广场的佳客来中西餐店检查,在该店厨房发现一瓶超过保质期的陈醋及一壶过期的芝麻调味油。
执法人员介绍,该店除了涉嫌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外,还涉嫌擅自改变许可证核定内容。其餐饮服务许可证备注中已标明,该餐馆提供的服务不含凉菜,但餐台上却有凉拌海带等凉菜类食品。
该组执法人员根据市民举报,随后来到阳光100城市广场地下街的粤记烧卤快餐店。经检查,执法人员发现该店没有餐饮服务许可证,同时,该店的各项指标也没达到相关办证条件。该店老板说,自己的店开业才两三个月,已递交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的资料。
另一组执法人员在曙光中路的两家饭店餐吧检查时发现,两店的餐饮服务许可证已经过期。城中区食药监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生产许可、食品流通许可、餐饮服务许可。而超范围经营、擅自改变许可范围以及许可证过期,等同于无证经营,同样要接受法律的处罚。
该负责人还提醒,开饭店前要将相关证照办理齐全,切不可有侥幸的“试业”心理。从今年6月1日起,除四星级以上酒店,特大型、大型餐饮服务单位,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央厨房,高校食堂餐饮服务许可以外,其他类型单位的餐饮服务许可证,皆由城区食药监局办理,而食品流通许可证的发放,也下放到城区一级的食药监局,需要办理的经营者,可前往城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提出申请。城中区食药监局开通了网上审批平台,辖区经营者也可通过网上递交申请材料。